2016年8月24日,中國銀監會等四部門聯合頒發《網路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確立了網貸行業「小額、分散、普惠」的發展方向,在網貸平臺的備案、借款人的借款限額、銀行資金存管,以及產品類型等方面都做出了具體規定。
從2007年國內首個網貸公司出現以來,關注與猶疑的目光就從未離開過這個市場。從最初的篳路藍縷野蠻生長,到徘徊在監管邊緣遊走探索,再到後來步入被稱爲「監管元年」的2016年,「合規」已然成爲這個行業裏最高頻的關鍵詞。
在《暫行辦法》下發之後的一年裏,更加細化和明確的監管政策也在不斷落地。而這份被稱爲網貸行業監管「憲法」的檔案,其意義和對行業的影響也愈加清晰。此時我們再回過頭去重識行業發展的起伏、梳理監管內在的邏輯,就不難得出結論:「合規」這個關鍵詞還將繼續下去,並且註定貫穿行業發展的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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