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美國的馬克宏(Macron)!美國總統候選人爲什麼沒有可能退出所在政黨、然後代表一個新的運動參選並獲勝?美國人爲什麼不能對政治版圖進行洗牌,構建新的多數?
我們知道答案。法國擁有總統權力較大的議會民主制度,而美國勝者通喫的選舉和單議席選區讓它與兩黨體系永遠綁定。這在政治學上被稱爲「迪維爾熱定律」(Duverger’s law)。按照這個廣受認同的定律,比例代表制更有可能帶來多黨格局。但在「簡單多數當選」選舉制度下,投給第三政黨的選票被浪費了。
因此,儘管相同的基本面——對傳統政黨和現狀深感不滿——塑造了美國和法國的總統選舉,但它們導致了截然不同的結果。在法國,傳統政黨候選人在第一輪選舉中遭到淘汰,剩下了一個極右翼候選人和一個新運動旗手,後者在隨後的對決中勝出。在美國,伯尼•桑德斯(Bernie Sanders)和唐納•川普(Donald Trump)都是反體制的候選人。桑德斯曾對左翼的體制內候選人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構成激烈競爭,但最後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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