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2017中國兩會

反腐靠什麼:監察委員會還是司法機關?

王軍洋:增強紀檢監察系統的獨立性不是終極藥方。腐敗根源是權力不受監督,與什麼機構執掌權力並無必然關係。

根據中紀委網站最新訊息,「十八大」以來,中國反腐運動查處的高級幹部(副部級及以上)就已達200多人(公開的有150多人),從2013年到2016年9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01.8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人數也達到了101萬人。

但相關研究表明,在增強公民的政府信任方面,聲勢浩大的「打虎運動」並未取得中央所期待的效果,甚至取得了一些相反的效果,一方面越來越使民衆對反腐感到麻木,另一方面,甚至增加了對中央政府腐敗的感知(倪星,李珠,2016)。

對於這一反腐困境,學術界做了廣泛的討論。香港大學法學院的傅華伶教授認爲,將反腐權力從黨轉移到法院是「一勞永逸」(permanently)控制腐敗的一個辦法,這種建議在法學界也有著較爲廣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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