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在頒發「年度廢話獎」時我寫過一些話,現在我想收回。我寫了類似這樣的話:在商界如果你下足功夫,就完全有可能把話講明白。
現在我發現沒那麼簡單。去年秋天,我和別人一同創立了一家社會企業,想要將一些像我這樣的人重新培訓成教師。原本我想管它叫,Teach Last(終於去教書),我覺得這個名字既直白又風趣。然而,幾乎所有人的反應都是,別,別,別。他們堅持認爲,Teach Last,聽起來好像之後就要去死一樣,於是我只好作罷,最後選了一個沒那麼糟的名字,Now Teach(現在教書吧)。
爲新事業起名給我上了第一堂課。作爲一名記者我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如果得罪了誰,呃,那也是工作的一部分。但創業時卻不得不學會妥協——而妥協和言辭犀利幾乎永遠不可兼得。話說得是不是漂亮並不重要。假如有人不受用,你就得換個說法。
您已閱讀22%(353字),剩餘78%(1221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