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當你籤新工作合同時……

在美國,你接受一份新工作時可能被要求籤署「非競爭條款」。這有助於保護商業機密,但不利於人才流動和創新。

2013年,埃德•皮萊吉(Ed Pileggi)辭去了聖地牙哥的一份軟體工程工作,跳槽到了夏威夷檀香山的夏威夷航空公司(Hawaiian Airlines),擔任收入頗豐的諮詢顧問。這個新的工作機會薪資更高,而且有職業發展的機會。

皮萊吉沒有意識到,在與第三方獵頭機構簽訂新工作合約時,他簽署了一項「非競爭條款」,實際上這將阻止他在夏威夷從事其他任何軟件開發工作。這項條款不僅在他合同存續期間適用,還適用於合同終止後長達一年的時間內。

作爲一位前加州居民,這種條款對他幾乎毫無意義,在加州,非競爭條款還沒有獲得州法律的認可。皮萊吉表示:「來自加州的我在簽訂協議時想都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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