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反假聯盟(IACC)部分成員與電商巨擘阿里巴巴(Alibaba)上月的衝突,是一個傳奇人物之間慷慨激昂的故事,展現了品牌所有人與全球最大在線平臺之間不斷深化的敵意。然而,在這場風波的背後,是一個嚴肅的問題:如何應對假貨氾濫?
世界各地的法庭都在糾結於一個問題:對在線假貨執法的責任應該由誰來承擔——平臺還是權利所有人、抑或雙方應共同承擔?品牌所有人不滿於自己不得不投入大量資源監督在線平臺,平臺方則抗議稱,篩選每筆交易並努力甄別所有行業的假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我們不是第一回置身於這樣的境地了。同樣的問題曾困擾eBay。1999年,我代表多個奢侈品牌,在紐約的一間沒有窗戶的律師辦公室裏,與eBay副總法律顧問傑伊•莫納漢(Jay Monahan)會面。當時,權利所有人擔心的是,eBay營造了有利於假貨生存的環境;莫納漢則在焦頭爛額地應對讓eBay清除假貨的要求。爲了下架大量的假貨並避免無休止的訴訟,我們必須通力合作:我們敲定了建設性的合作協議——如今該協議依然有效。eBay當時是怎麼做到的?不斷在後臺監測賣家上架的商品,並投入大量資源開發最前沿的工具和策略,包括智慧篩選、對商標侵權行爲實施「收到通知即下架」(可能是首個此類流程)、對屢教不改者採取嚴厲措施,還有很關鍵的是,收到下架通知後快速響應(通常在數小時內)。這些方法當時是革命性的,現在仍是在線零售商中的最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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