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近期的雷洋不明死亡事件,並讀了《雷洋事件能否成爲法治國家之始?》一文後,我有如下感想:
雷洋事件發展至今,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憤怒和悲哀。
所謂「雷洋事件」實際上包括兩個部分:「雷洋之死」和對「雷洋之死」追問質疑引發的公共事件。前者已有衆多專家從法律角度指出警方違背程式,在此不贅,我的憤怒和悲哀只針對後者。也就是說,不管雷洋是否嫖娼以及雷洋猝死的原因是什麼,單就官方處理這一公共事件的方式來說,就足以引發我的憤怒並感到深深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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