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

「一帶一路」背景下的國企改革

盤古智庫學術委員梁海明:國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核心是要加強國企營運效益的「混合經營制」,只引入民間資本是不夠的,還應明確界定政府的放權範圍和建立清晰的股權、分工制度。

自改革開放以來,「國企改革」已非新鮮事。過去幾輪改革,分別致力於推動國企放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及重整資產管理體制,然而成績卻不顯著。此輪國企改革與過去不同,首次鼓勵國、民企互相參股的「混合所有制」,對內兼併重組,練好內功做大、做強、做優,對外則在「一帶一路」倡議背景下,強強聯手「走出去」,以在國際市場中提升競爭力,可以說讓外界充滿幻想和期待。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在國企改革過程中也應留意一些問題。

其一,國企改革可能製造更大的壟斷。近日的南北車合併可理解爲避免同業競爭,共同聯手「走出去」。可是,如果未來接連出現「神油」、「神船」和「神鋼」等央企大合併,由於這些央企原本已具規模經濟效應,雙方再合併能否發揮「1+1>2」的效應尚難預料,巨擘合併的結果有可能帶來更大的壟斷,有違給市場放權的「混改」本意、甚至是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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