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尚•尼倫德拉(Krishan Neelendra)認爲,他在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法學專業二等一級的成績(2.1,相當於中國大學本科平均分75分以上,譯者注),還不足以讓他贏得一家優秀律師事務所的培訓合同(training contract,在英國,在律所完成兩年培訓是成爲正式執業律師的必要步驟,這種合同本質上是工作合同——譯者注)。他曾爲他所就讀的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Somerville)踢足球、打網球、板球和冰球,在大學廣播電臺Oxide主持一檔節目,在所在學院大學生委員會任職,還在學生報紙《查韋爾》(Cherwell)上發表過詩歌,但他的這些經歷,都不足以幫他實現贏得律所培訓合同這個目標。儘管他當時正在一家非盈利法律機構工作,但他仍認爲,他的簡歷中還需要有一些別的內容,才能讓他脫穎而出。因此他來到北京,在一家名爲蘭臺的中國本土律師事務所實習了一段時間。
23歲的尼倫德拉表示:「我的目標是拿到培訓合同。即便你成績優異而且有豐富的課外活動經歷,也不足以讓你出類拔萃。」
在北京,尼倫德拉從事的是智慧財產方面的工作,律所負責指導他的那位「棒極了的導師」把他引見給了不同法律領域的各路專家。接受潛在僱主面試時的情況證明,他當初的直覺是對的。「他們都對我的實習經歷感興趣。各家律師事務所都希望跟我聊聊亞洲。」總部設在倫敦的奧尚律師事務所(Olswang)給了他一份工作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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