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篇文章《市場經濟所得如何分配?》中,討論市場經濟的發展怎樣會影響所得分配。本文先回顧中國的市場經濟和社會福利發展的歷史,再討論政府對社會福利的權責。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來,政府對社會福利的供應可分三個時期:計劃經濟時期、經濟體制改革初期和市場經濟成熟後的時期。在計劃經濟時期社會福利都是由政府或集體供應,在農村的各種社會福利是由公社供應如醫療、職業與養老等。在城市內則由國營企業保證職工固定的工作,供給他們醫療服務和退休後的生活費用。
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後,農村實行承包責任制使農民富有起來。但是隨著公社的組織解散了,赤腳醫生從事私人營業,農民失去了醫療服務和老年的生活保障。有人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後人民生活最大的損失是農民失去醫療的供應。城市內的國營企業獲得自主權後,工人的鐵飯碗被打破,有些工人失業,需要自己去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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