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

OECD:大企業應對全球多數賄賂案負責

經合組織最新研究顯示,企業爲行賄不惜放棄相關項目的三成利潤

根據一項新研究,大企業及其高階主管要對世界上絕大部分賄賂案件負責,他們爲了買通貪官,放棄了相關項目的三分之一利潤。

昨日由總部位於巴黎的經合組織(OECD)發佈的這份報告,也對各國政府打擊腐敗的承諾提出質疑。

過去兩年中,當局提起公訴的案件有所減少,公訴所花的時間爲10年前的三倍多,而且處罰金額往往低於賄賂帶來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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