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領導人近期在全國政協成立6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用很大篇幅談論民主問題,系統闡述了執政黨的民主觀。民主是一個好辭彙,在現代社會,具有一種不言而喻的天然的正當性,所以,執政黨的幾代領導人,從不避談民主,但過去對民主只是一種零星的表態,而此次對中國特色的民主所進行的闡述,在執政黨的歷史上,至少是建政以來的歷史,是沒有過的。從這個角度看,這一講話可以成爲執政黨關於民主問題的重要文獻。
概括來說,習近平對民主問題的闡述包括四個方面:一是人民既要有選舉民主,還要有協商民主,它們同爲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但後者被執政黨賦予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二是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實實在在的,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執政黨在此把民主看作一種工具而非目標;三是協商要真協商,而不是假協商,真協商就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要制度化;四是協商的形式就是「商量」,衆人的事情由衆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願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
民主從權力的分配與行使角度來看,有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選舉民主體現的是一個國家的政權性質,協商民主無論從學理還是西方的實踐來看,它更多體現的是在行政或者國家治理領域大眾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和協商,是針對大眾在這一領域中的民主不足而發展起來的,因此,它是對選舉民主或代議制民主的一個補充,兩者在位階上不一樣,選舉民主或代議制民主具有人民主權的本質屬性,而協商民主從屬於選舉民主。
您已閱讀30%(614字),剩餘70%(1415字)包含更多重要資訊,訂閱以繼續探索完整內容,並享受更多專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