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政治體系裏,政協在權力光譜中——這裏的權力指的是人們經驗意義上而非法律意義上的權力——排位第四,前三位依次是執政黨、人大和政府。這四個機構俗稱「四大班子」,其領導人通常被稱爲國家或地方領導人。也因此,政協主席必須成爲執政黨權力系統中的一員,少有例外。這既是慣例,也是制度安排。
然而,現在這個制度安排有了變化。作爲權力系統內第四號人物,省級系統的政協主席已經退出同級黨委的常委序列,不再成爲執政黨最有權勢的常委中的一員。
據報道,在今年年初的地方「兩會」上,換屆產生了31位省政協主席。其中有8人身兼省委常委職務,但隨著廣東省政協主席朱明國7月初卸任廣東省委常委,目前已沒有政協主席在省級黨委層面兼任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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