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香港分行前董事總經理馬善智(Ma Sin-chi)因透露投資資訊以換取非法賄賂而被判處7年徒刑。
今年39歲的馬善智還被要求向德意志銀行支付2840萬港元(合370萬美元)的「賠償金」,這一數字等於他所接受的賄賂數額。
投資者哈弼意(Ha But-yee)也由於爲獲得認股權證市場內部資訊而賄賂馬善智而被判處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