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

薄熙來案維持原判

前重慶市委書記因受賄、貪汙、濫用職權,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中國山東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前中共高官薄熙來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9月22日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在上訴期限內遞交了上訴狀,山東高院在上訴期滿後決定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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