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女性董事配額、負責監督執行長的董事長……人們在談論公司時,不知會花多少時間來談論公司治理。
只要發生了公司危機——無論是上世紀80年代飲料公司健力士(Guinness)捲入的那起醜聞,還是2008年投行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的破產——總會響起要求董事會加強監督的呼聲。
公司治理是過去30年最具影響力的公司運動之一。最主要的努力一直是讓具有獨立思想的人士進入公司董事會,他們能夠約束狂妄自大的執行長,並防止董事們屈從於「羣體思維」——這是指當公司尋求走上一條可導致災難的道路時,董事們往往採取隨大流的態度。治理得當的董事會還需肩負一項任務,那就是將執行長的薪酬置於控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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