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一些最大市場的銀行在兩個重要方面領先歐洲銀行:他們有充足的資本,他們已經開始實施爲防範金融危機而制定的「巴塞爾協議III”(Basel III)銀行資本規則。
然而,現在的危險是,他們可能會忽視發行與巴塞爾協議III規則相符合的新型初級債券。儘管歐洲監管機構還沒有最終敲定並實施自身的巴塞爾協議III版本,但歐洲一些銀行已經準備大舉發行與這些規則相符合的債券。
迄今各銀行幾乎完全依靠亞洲富有的個人來購買這些交易,而亞洲的機構投資者覺得難以透徹理解相關風險,並據此作出恰當定價。但銀行家們警告,私人銀行的亞洲個人客戶不會永遠購買這些協議——遲到的融資者可能要爲資本付出高得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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