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對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簡稱GSK)的一些業務行爲提出的指控,跟美國證交會(SEC)過去對其他一些醫藥企業提出的指控如出一轍。
美國證交會自2012年1月以來達成和解的14起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案子中,有6起涉及藥品或醫療設備的銷售。其中,有3起涉及在中國的業務。
去年8月,美國證交會指控輝瑞(Pfizer)在中國、中亞和歐洲的子公司「違規贈予外國官員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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