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異見人士」、情報機構前合約員工愛德華•史諾登(Edward Snowden)逃到中國尋求保護,這場風波讓一些中國媒體幸災樂禍,這不難理解。其中最有諷刺意味的是,史諾登把美國的情報收集行爲比作歐威爾(Orwell)小說中的「老大哥」,而他卻將其中的細節透露給了堪稱「老大哥」楷模的中國。
毫無疑問,中國官方媒體會努力把史諾登的爆料與中國異見人士所謂「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爲」相提並論。言外之意就是,中美應各自處理自己的「麻煩製造者」。
這將是一個錯誤的結論。即便史諾登最終被引渡回國,他也將受到美國憲法的保護,而美國憲法在保障言論自由方面著墨甚多。美國也並非無可指摘。聯合國反酷刑特別報告員就指責稱,將一些祕密檔案洩露給維基解密(WikiLeaks)的美國士兵布萊德利•曼寧(Bradley Manning)曾遭到冷酷對待和羞辱,這就足以讓人擔憂。然而在中國,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在對公民的保護程度上與美國法律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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