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的海

歐洲爲何不能以小國爲榜樣?

FT首席經濟評論員沃爾夫:不能把波羅的海三小國當作整個歐洲的榜樣,因爲非常小的開放經濟體能夠做到的事情,大型且相對封閉的經濟體是幾乎不可能做到的。

人們普遍認爲,緊縮既符合道義又有利於經濟。對「緊縮派」而言,金融危機是道德敗壞的標誌,只有經歷緊縮之苦才能贖罪。但經濟存在於當世,而非來生。那些提倡緊縮的人必須證明,緊縮不僅符合道義,而且還很有效。如何才能證明?答案是舉出成功的例子。在歐洲,人們往往把波羅的海國家當作例子,尤其是拉脫維亞——拉脫維亞曾遭受危機衝擊,後來得到紓困,現在(我們被告知)經濟蓬勃發展。真是這樣嗎?若果真如此,其他國家能以此爲榜樣嗎?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均是:只是在某種程度上如此。

在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波羅的海三個小國愛沙尼亞(130萬人)、拉脫維亞(200萬人)和立陶宛(300萬人)的經濟全都在信貸的驅動下蓬勃發展。2007年,拉脫維亞經常賬戶赤字與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率爲22%,愛沙尼亞和立陶宛的比率分別爲16%和14%。與資本流入對應的是國內的鉅額私人部門財務赤字:拉脫維亞私人部門赤字與GDP的比率是23%,愛沙尼亞和立陶宛分別是19%和13%。與往常一樣,經濟繁榮爲財政狀況增色不少:2007年,愛沙尼亞淨公共債務與GDP之比是-4%,拉脫維亞和立陶宛分別爲5%和11%。

隨後就出現了「金融危機四騎士」:資本流入「突然斷流」、資產價格崩潰、經濟衰退和財政赤字。爲了應對這種局面,波羅的海國家決定實施盯住美元的匯率政策,並出臺緊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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