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的治理需要遵循一套憲則,也就是基本規則。《國語》曰:「順其憲則」;《舊唐書》曰:「永垂憲則」。老子《道德經》留下的古訓是:「治大國,若烹小鮮」。宋徽宗對老子此話作注如下:「事大眾而數搖之,則少成功;藏大器而數徙之,則多敗傷;烹小鮮而數撓之,則潰,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惑……」。
中國的改革過程,本質上體現爲經濟、社會與政治領域的立憲過程。這三方面的立憲結果,就是形成一種憲政秩序。這裏的「憲」,就是1986年諾貝兒經濟學獎得主布坎南所指的基本規則,憲政、憲制或憲則。近年來,中國的分利集團日益強盛,控制了各個重要的基礎部門,對中國未來的立憲構成嚴重威脅。
迄今爲止,對如何完成上述三大領域的立憲,已經存在充分的人類知識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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