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

香港證監會擬要求保薦人承擔刑事責任

該監管機構稱,近年上市保薦人不負責的情況越來越普遍

香港市場監管機構誓言採取行動,讓有關方面更易於對那些允許在港上市公司發表含虛假資訊招股章程的投行及銀行家個人提起公訴。

香港證監會(SFC)昨日提議,在全球最大首次公開發行(IPO)市場運作的保薦人須承擔各項民事和刑事責任。

2010年和2011年,香港超越倫敦和紐約,成爲全球最大的IPO中心,兩年合計募資近1000億美元。香港證監會發現,在一筆接一筆交易的狂潮中,某些投行承接了過多的業務,對客戶的盡職審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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