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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如何縮小貧富差距?》一文。我想強調,中國與美國的情況不同,美國的經濟屬於知識和服務經濟,美國擁有基礎研發、技術專利和創新機制方面的優勢,使它可以在全球整合資源、佈局生產,在全球佈局生產所創造的利潤收入是美國企業的,而不是所在國的,這些利潤最終還是要回到美國國內。而且,因爲美國有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這些在全球生產又最終回到美國國內的利潤,可以通過社保體系,在美國國民中間進行二次分配。
中國經濟發展還處於資源、資金和勞動密集型的階段,而恰恰資源、資金這些經濟發展的主要生產要素,掌握要政府和利益集團手中,這些生產要素如何分配,產生的收益如何分配,是普通民衆無法置喙的。所以,中國貧富差距的產生根源,是在於初始分配的不公,法律上、名義上,所有的資源都應該是全體國民的,但國民做爲所有者,卻無權處置自己的資源和資產,對自己的資產收益分配方案,不能真正參與意見,沒有利益博弈的機制和能力,這才問題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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