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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商業「婚姻」保鮮?

FT管理欄目專欄作家希爾:不少商業合夥夥伴後來都反目。與婚姻一樣,商業聯姻也是人與人的相處。企業必須像對待婚姻一樣,對待企業間的合作關係。

不少企業合作伙伴都在日後反目,回想起他們當初宣佈聯姻時的欣喜場景,多少有點兒像翻看一對已走到離婚邊緣的夫妻的婚紗照。

2009年12月,日本汽車製造商鈴木(Suzuki)宣佈與大眾(Volkswagen)展開「全面合作」。鈴木董事長鈴木修(Osamu Suzuki)熱情地稱讚,「大眾對製造超凡汽車所傾注的熱情,給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今年7月初,兩家公司發生了摩擦,鈴木修在部落格中悲觀地寫道,大眾「可能開始覺得,控制權應當由他們來掌握」。

無獨有偶,當巴西連鎖超市巨擘阿比利奧•迪尼斯(Abilio Diniz) 2005年宣佈深化與法國卡西諾(Casino)的合作關係時,他對與這家法國零售商「完美的合作關係」也滿是溢美之詞。可就在今年6月,迪尼斯被爆出向卡西諾的宿敵家樂福(Carrefour)提出了一項合作交易。但在接受採訪時,迪尼斯的表現讓人覺得他纔是被拋棄的一方:「這個訊息傳出後,(卡西諾的老闆讓-夏爾•納烏里(Jean-Charles Naouri))還沒有給我打過電話,但我並不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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