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國一樣,在英國,金融危機後當選的新政府曾信誓旦旦地表示,加強消費者保護將是新監管制度的核心要素。同樣與美國一樣的是,在英國,這一目標已被逐漸淡化。
消費者保護與市場管理局(Consumer Protection and Markets Authority)如今將更名爲金融市場行爲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更名是恰當的,因爲它的目標將是「維護並提升公衆對金融體系的信心」。真是這樣?
英國藥品與保健品管理局(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簡稱:MHRA)的使命是,「通過確保藥品和醫療器械具有治療效果、安全性在可接受範圍內,來增強並保護公衆健康」。如果MHRA不負使命,那麼公衆很可能會對醫療體系懷有信心。但這與金融業的例子恰好相反。「維護並提升公衆對製藥業的信心」並非製藥業監管部門的職責,而是行業協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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