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中國國務院出臺新版「國八條」,嚴厲要求地方政府在一季度之內給出房價調控目標。不過,地方政府積極性甚低,截止31日,僅有不到50個城市公佈了文字遊戲色彩濃厚的調控目標。
依據新的「國八條」,地方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所得成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3個前提條件,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是,事實卻是如此的充滿戲劇性,所有城市均以GDP或收入增幅爲參考基準。就是沒人考慮「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一最爲影響民生大計的參考系。
根據各地的目標,意味著今年幾乎所有城市的房價漲幅都會至少維持在10%左右。北京是唯一提出房價「穩中有降」的城市,但是仔細研讀公告,其承諾依然虛而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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