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打拐」還須打買方

讀者15107017:所謂有需求才有市場,如果對買主進行重罰,主要是經濟上的,也包括一定的刑事手段,使他們不敢再買入人口,這纔是正本清源的根治之道。

FT中文網編輯:

讀了《兩會「打拐」提案追問》一文,我覺得反對重刑主義當然是正確的,但是作者確並沒有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

增加警力嗎?我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個事情:一位退居二線的警察局長被安置在人大內務司法委任主任委員,到任第一天,面對7個人的專委員辦公室,該局長大呼,這點人怎麼開展工作,在我們局裏,專門圍繞我工作的就有一棟樓。很明顯,現在的問題不是警力不足,而且機關幹部大多,幹實事的太少。再增加人員和經費,誰能保證不浪費在文山會海和樓堂館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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