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

Lex專欄:港交所爲何心如止水

在全球交易所掀起的合併潮中,市值最大的香港交易所卻不爲所動。原因很簡單:不論哪家交易所合併,都相當於自願稀釋它目前高得讓人眼紅的利潤率。

新加坡/雪梨;倫敦/多倫多;法蘭克福/紐約;甚至與這些老牌交易所較勁的後起之秀BATS和Chi-X Europe,都在考慮併購交易。然而迄今爲止,全球市值最大的香港交易所卻心如止水。

事實上,在德意志交易所(Deutsche Börse)與紐約-泛歐交易所(NYSE Euronext)宣佈合併計劃的次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ing)的股價下跌5%,創下近兩年來的最大單日跌幅。假如這家有著11年曆史的交易所集團置身於本輪行業整合大潮之外,應該沒人會感到奇怪——因爲它具備所有其它有利因素。首先,港交所並不面對擺在其它同行眼前的巨大競爭壓力。依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9條,港交所在證券、期貨和結算領域佔據著實際上的壟斷地位。甚至明年7月新競爭法規頒布之後,這種壟斷地位似乎也有望維繫下去。

因此,無論與哪家交易所合併,結果都將等同於自願稀釋利潤。港交所在現貨交易和結算方面的盈利水準(約佔總收入的三分之二)幾乎無可匹敵。得益於此,港交所在最近一個季度的經營利潤率高達81%,比紐約-泛歐交易所高出將近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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