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需正確解讀「客戶利益第一」

讀者johnnyyu:從市場規則看,「客戶利益第一」並不意味著客戶賺的要比我多,而是意味著,我向你提供一個機會,你自己衡量是否值得,如果你認爲值得,我將爲你提供最優服務。

FT中文網編輯:

讀了《假裝客戶至上的高盛》一文,我不能認同作者的觀點。首先,這位高級研究員不懂得什麼叫生意。生意是自己與自己的機會比,而不是與別人的機會比。

拿我最近的一筆投資舉例。一個朋友聲稱投資了p得到一個機會,希望我們加投資1/5p,優惠我們佔20%股權。我們在盡職調查後得出結論,他的投資額頂多也就1/5p,但我們決定不戳破他,因爲我們經過計算,在我們重整他的設備、流程與管理後,10年期年回報將在50%以上,如果擴大規模後上市,套現回報也很可觀。這個機會比我們現期的其他機會都好,所以我們決定投資,儘管我們非常明白,這位朋友欺騙了我們,他的回報比我們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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