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法院

河南法院錯上加錯

FT中文網特約撰稿人陳杰人:中國上下級法院之間是監督關係而非領導關係。河南省高院對下級法院法官的處分,是用一個錯誤來糾正前一個錯誤。

河南平頂山市中級法院判決的368萬元天價逃繳過路費案件,在媒體的窮追猛打下有了戲劇性的結果:一審判決被撤銷並啓動重申;有關幕後故事漸次浮出水面並抖開了軍牌和公路收費的更多黑幕;中級法院從院長到審判法官等一干人等均被追究責任;當事人家裏又有人被抓進了大獄……看起來,大幕剛剛開啓,好戲還在後頭。

記得該案被媒體首次報導的那天,筆者率先提出了對案件公正性的質疑。在筆者看來,兩輛車8個月240天中過路2900多次,逃費368萬元,相當於每天要路過10多次,並且每次的費用都在千元以上,天底下哪有這麼貴的收費標準?

同一時段,很多媒體和專家、律師、記者也都紛紛從各自不同角度對此案提出了質疑。一時間,這起天價詐騙案蒙上了厚厚的神祕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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