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競爭就足夠了?許多重要市場都是由少數幾家大企業所主宰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承擔了幾乎所有大企業的審計工作。大多數往來賬戶開立在少數幾個零售銀行中。你可能可以在三、四個手機網路中做出選擇。類似的寡頭壟斷案例不勝枚舉。
在所有這些行業中,老牌企業會告訴你,它們歡迎競爭。但是這些企業經常會解釋說,要適可而止。用戶在產品和供應商方面已經擁有廣泛的選擇。出臺措施鼓勵新企業加入,或阻止現有企業併購,或(最糟糕的是)讓其它企業有權使用現有企業花費高價建造的設施,肯定是不合適的,可能還是有害的。
目前的背景是,許多民營和公共壟斷企業已經分拆。在電信領域,你一百年來的選擇是,要麼使用當地電信營運商提供的服務,要麼不使用電話。但現在消費者擁有各種各樣令人眼花繚亂的選擇。它們當然不需要更多競爭。公共政策的側重點應指向其它領域,以推動投資和創新。重要的是全球競爭力,而非本土競爭。政府部門和監管機構越來越樂於接受這些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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