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正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這將是一個創意可以帶來一個產業、改變整個世界的創意時代。電腦、電子通訊、網路爲核心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即將成爲歷史,他們將不再是新的經濟大浪潮的主角,而是已經轉型爲載體和驅動力。人們會日漸習慣英國作家羅琳那樣的故事,哈利波特的創意和寫作,不只是給個人帶來了上億的身價,還創造了超過百億美元的產業價值,僅僅電影票房就超過50億美元。目前,創意產業正每天在全球創造220億美元的價值,還以高於傳統產業24倍的速度在產業結構中擴張。創意產業已經佔美國GDP的7%,超過了房地產業在美國GDP的比重,因此,創意不僅改變人們的生活,不僅是一種經濟,而且正成爲衆多國家的支柱性產業和國家經濟發展的驅動力。
而大約在十年前,美國的經濟學教授查德•弗羅裏達便敏銳捕捉到工業化時代以企業爲中心的「組織化」制度的式微,以激發個體創意的時代的來臨。之後,他寫作了《創意階層的崛起》,併爲這個時代的主流推動者命名——創意階層,還擲地有聲地宣告創意經濟的興起,也由此獲得《華盛頓月刊》的政治圖書獎以及被《哈佛商業評論》評爲近年來最具突破性的10個觀點之一。當然,弗羅裏達定義的「創意階層」是個泛化的「腦力生產者」的概念,他認爲,美國社會已經分化成四個主要職業羣體:農業階層、工業階層、服務業階層和創意階層,創意階層是由「從事科學和工程學、建築、文化、設計、教育、藝術、音樂和娛樂的人們」所構成,是服務業和第三產業的主要工作者。
如果將創新和創意區別的話,狹義的創意階層是指文化、觀念、思想等「軟實力」的締造者,傳統的文化、藝術、設計、媒體、廣告、電影娛樂等人文學科產業,還有商業管理、金融、法律等知識服務經濟,都是以創意階層爲核心的產業,還包括從事研究、諮詢等社會工作的羣體,包括像我從事政策研究的智庫學者,也在此範圍。創意產業的直接產品不是衣服、食品,不是石油、煤炭,也不是電腦等高科技產品,而是人大腦所產生的知識、技術、想法、經驗,通過激發人的創造力和想像力來推動經濟發展。另外,在創意產業之外,即使是傳統產業包括製造業,創意環節也是具有重要附加價值的部分,這意味著創意階層的崛起,對於整體經濟的發展也具有重要的驅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