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美國芝加哥地區有7人在服用嬌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被注入氰化物的泰諾(Tylenol)膠囊後中毒身亡,嬌生將美國境內的該藥品全部下架。自那時起,嬌生的果斷行動,就一直被奉爲企業危機公關的典範。
現在,是時候淘汰這個案例分析了。這並不是說,該事件已不具經驗可言。它仍有其教育意義,只是連嬌生自己有時也會忘記這一點:今年,該公司召回止痛藥美林(Motrin)的處理方式,就爲它招致了批評。
問題是,泰諾事件比大多數案件都要簡單。問題的嚴重性毋庸置疑:有人中毒身亡。氰化物是一名罪犯投的;嬌生無可指責。儘管召回的決定十分大膽,但在邏輯上並不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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