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編輯,
在貴刊今日刊登的《中美應接受經常賬戶指標》一文中,馬丁•沃爾夫的觀點完全正確:在實現貿易再平衡方面,以經常賬戶失衡程度爲目標,比起以貨幣爲目標要有效得多。畢竟,拿人民幣來說,假如中國爲應對人民幣升值的影響,降低實際利率,或者擴大社會信貸,那麼僅僅迫使人民幣升值對於貿易失衡就毫無作用。2005年重估人民幣時,中國就用過這兩種手段;《廣場協議》簽訂後,日本也是這麼做的。在這兩例中,廉價信貸擴張的影響,甚至超過了貨幣升值的作用,貿易順差實際上有增無減。
但就算制定了經常賬戶目標,也依然有辦法阻止真正再平衡的發生:把「投資」轉化爲「進口」。假設一個擁有鉅額經常賬戶盈餘的國家決定通過進口和囤積大量大宗商品來降低盈餘,這會降低經常賬戶盈餘,對貿易失衡卻沒有多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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