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咋說,本人駕照算是混到手了,但還沒太敢用,所以,我算是個不開車的人。如此一來,我的社會地位甚至還不如不去考駕照。幾年來行走世界各地,我發覺自己成了洛杉磯僅存的步行者,更成了約翰尼斯堡唯一的白人步行者。蹭熟人的便車時,我會被安排在後座,好像我是個8歲大的孩子。追女孩子時,不開車更是一大硬傷。「我會坐貝克魯線(Bakerloo Line,倫敦的一條地鐵線)來你家」,說這話的傢伙肯定得接著打光棍。
但如今,風水有點輪流轉,開車已不再風光,汽車也不再是社會地位的標誌。嘿嘿,沒準到頭來我纔是引領未來的「潮人」。
到現在,汽車稱霸江湖已經持續快整整一百年了。當福特(Ford)於1908年推出T型車(Model T)時,老百姓獲得的出行能力是前所未有的。在馬路四通八達的年代,開車其樂無窮。那時,開車人被稱作「愛車一族」,開車彷彿成了一種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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