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根據多德-弗蘭克(Dodd-Frank)法案中的提議,美國企業應披露執行長與普通員工薪酬的比率。許多企業因此開始抱怨,這將成爲一場「後勤夢魘」。應該強迫企業披露這一比率嗎?這確實會影響企業的表現嗎?
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