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報在8月2日的社評「中國銀行業別走回頭路」中批評了中國銀行業,理由是「根據上週披露的數據,在他們間接發放給地方政府的7.77兆元人民幣貸款中,有五分之一,即1.55兆元貸款存在違約風險。這些數字讓人清醒,說明中國銀行業的轉型近年來雖取得了進展,但仍遠未完成……事實上,銀行似乎輕輕巧巧就躲過了一劫……但是別忘了,對任何一家以盈利爲目的的銀行來說,20%的行業違約率都是毀滅性的。」
恰恰相反,這些數據似乎表明,與美國和歐洲私人部門的銀行相比,中國銀行業在管理上是負責任的。美歐銀行的任何一類貸款都不存在20%的違約率,但從這場國際金融危機的演變中我們卻可以看到,它們的資產負債表整體上資不抵債。
社評中還指出:「如今銀行業已部分私有,這也具有重要意義。雖說政府會出手救助陷入困境的主要銀行,但投資者樂於資助公共項目的情形能夠保持多久,就很難說了。」實際上,自從金融危機爆發後,所有國家的私人實體都爲銀行提供了援助——納稅人亦是私人——只是做法各不相同。在許多人看來,讓私人實體資助公共項目(比如中國的情況),似乎比通過稅收強制私人實體資助私人項目(比如美國和歐洲爲私人銀行提供援助的一攬子方案)更爲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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