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新聞自由」只是用來牟利的幌子

讀者johnnyyu:新聞、媒體也是企業,它們不是非贏利組織,而是以贏利爲目的的商業企業。「新聞自由」不過是新聞界使自己不受限制地牟利而製造出來的一個圖騰,僅此而已。

FT中文網編輯:

讀了尼克·戴維斯《西方媒體潛規則》一文後,我深有同感,我覺得「新聞自由」不過是新聞界爲使自己不受任何限制地攫取利潤而製造出來的一個圖騰,僅此而已。只不過新聞界利用自己能控制人們思想的特殊權力不斷炒作,硬是 把說了一千遍的謊言變成了真理。

20世紀30年代以前,「商業自由」和「新聞自由」一樣也是一種圖騰,從亞當•史密斯說看不見的手可以擺平一切以後,商業自由成了凜然不可侵犯的原則。後來 人們發現,自由競爭會引致合謀和壟斷,會侵犯消費者利益,必須對商業自由加以限制。在美國這個最倡導自由經濟的國家,在政府裏成立了一大堆監管商業的部 門,總數有10萬人之多。在社會上成立了各種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組織。事實上,美國是經濟監管最嚴格、最好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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