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SEC)對高盛(Goldman Sachs)提起的民事指控的核心,是一種合成債務抵押債券(synthetic CDO)產品。這一複雜的結構,由一組「多頭」投資者的押注和一組「空頭」投資者的押注構成。多頭押注於給定的抵押貸款支持債券池會得到償還,空頭則相信該債券池會違約。該CDO不過是把兩種對立的押注撮合在一起,與設賭者很是相似。
這一結構性產品同時發售債券和保險。債券部分出售給多頭投資者,其抵押品是爲投資者希望押注的抵押債券池安排的金融保險合約(即信用違約互換(CDS))。那些相信抵押債券池會違約的空頭投資者,則買入保險部分。他們的保費用來支付多頭投資者的票息。反過來,多頭投資者購買債券支付的本金將留作撥備,用於在債券池出現違約時支付保險賠償金。
要組建和銷售像高盛Abacus那樣的合成CDO,投行必須小心謹慎地協調交易各方和代理機構——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它必須把兩種相互對立的市場觀點撮合到一起,不能驚走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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