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是丁學良博士《「民族區域自治」與「分裂主義」:中國邊疆治理的難題試解》的第五部分。)
「以專政的辦法管治民族關係」是史達林體制的核心。這個極端主義體制不能說沒有一點效果,史達林讓那麼多人掉腦袋還能毫無效果?全黨全國人人恐怖就是重要成果。但這種體制的代價越來越大,到後來變得實在太大,連執政黨自己都扛它不動了。
主要代價之一就是具體操作專政機器的人——最高領袖本人總不能親自來操作,得要佈置手下人去幹活——不久又被這機器給吞噬進去,絞得粉碎。還記得史達林小時候的鐵哥們、當衆動手打喬治亞黨中央書記耳光的奧爾忠尼奇澤嗎?到了1937年春史達林發動的「肅清反革命運動」高潮中,老奧的副手和他所有的親信都被抓起來了,最後他的親哥哥也進了大牢。他去跟史達林討說法,最高領袖回答:那是「組織上的措施」。老奧回家後,半夜裏臥室槍響,一命歸天。當年說是自殺,多年後披露的證據顯示老奧是「被自殺」的:克格勃(那時叫內務部)首腦葉若夫(Nikolai Yezhov)派人從他的後門進去,完成了任務(Radzinsky, Stalin; 新華中譯本第411-412頁)。老奧的親屬和助手大多數被處決或囚監。葉若夫是負責操作那部專政機器的主管,他在「肅反運動」任務基本完成後,被史達林下令處決,罪名是「叛徒、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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