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高盛

應該允許高盛破產

FT專欄作家約翰•加普:如果納稅人能夠意識到,高盛的獎金只是股權合夥制的一種形式,而且在未來任何危機中,高盛都可以破產,公衆蓄勢待發的憤懣之情可能會有所減弱。

十年前,當高盛(Goldman Sachs)還是一傢俬有合夥制公司時,它擁有65億美元的資本,220位合夥人的大部分資金在他們退休之前都被鎖定在公司中,因此他們對自己的金飯碗照看得很好。

該銀行的交易與資本投資部門——拿合夥人的資金冒最大風險的部門——與其以酬金爲基礎的投資銀行和資產管理部門旗鼓相當。在其1999年首次公開發行(IPO)前的兩年內,交易業務所貢獻的收入佔到總收入的三分之一。

在IPO中將股票出售給外部投資者(養老金與共同基金持有其大約80%的股權)之後,高盛逐漸增大了風險胃口。其固定收益與外匯交易部門已經成爲主要部門,在2006年和2007年貢獻了三分之二的收入(今年前三季度貢獻了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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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加普

約翰·加普(John Gapper)是英國《金融時報》副主編、首席產業評論員。他的專欄每週四會出現在英國《金融時報》的評論版。加普從1987年開始就在英國《金融時報》工作,報導勞資關係、銀行和媒體。他曾經寫過一本書,叫做《閃閃發亮的騙局》(All That Glitters),講的是霸菱銀行1995年倒閉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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