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爾協議(Basel II)明確規定了數十個國家的銀行必須遵守的資本金要求。針對該協議存在兩種觀點。
支持者表示,該協議基於風險的資本金要求讓許多銀行在金融危機中避免了遭受更糟糕的命運。他們提出,事實證明,另一種方式,即美國限制銀行資產負債表槓桿率——或相關負債水準——的做法,是無效的,因爲銀行只是將風險投資轉移出了資產負債表。
然而,新巴塞爾協議的批評者堅稱,該協議加劇了危機,因爲它們允許那些遵循協議字面意思,而非協議精神的銀行大幅增加資產負債表的槓桿率,投資於那些名義上安全而實質上根本不安全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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