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金融保護主義

必須反對金融保護主義

FT專欄作家普倫德:金融去全球化屬於金融保護主義。通過威脅削減跨境資本流動,這種監管將導致商品和服務貿易規模縮減,由此減緩成長和發展。

匯率失調往往是貿易摩擦的前奏。但迄今爲止,儘管中美兩國之間不時出現帶有敵意的政治言論,但全球儲蓄盈餘國與借款國及消費國之間的匯率失調並未招致災難。購買美國貨條款以及爲破產汽車企業紓困所造成的破壞力,遠不及上世紀30年代《司莫特-郝利關稅法》(Smoot-Hawley Act)製造出的貿易壁壘。不過,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實際情況是,我們在私下施行了金融保護主義,或許很快就將公開推行保護主義。

在2007年8月之前,全球銀行業的自由化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效率,並促進了商品和服務貿易以及跨境資本的流動。這種全球化帶來的巨大益處是,借款人不再需要自己接近貸款人。自去年9月份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破產以來,貿易信貸就變得不足,從而導致國際貿易銳減。這種後果與任何限制進口措施所造成的影響同樣嚴重。不過,金融迴歸穩定將減輕這種影響。一種更爲持久的問題在於,外資銀行撤離跨境活動。在危機之中,資本和金融流動往往表現出一種返巢的本能。目前各國爲應對金融危機而實施的監管,強化了這種本能。

如果母國的銀行相對於自身的經濟規模而言過於龐大——冰島是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它們或許無力承擔對國外儲戶的義務。許多國家都有可能屬於這種類型。例如,駐紐約的經濟學家傑弗裏•貝兒(Geoffrey Bell)指出,冰島銀行負債是其國內生產毛額(GDP)的954%,而瑞士爲644%,這促使人們提議強迫瑞銀(UBS)和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削減規模。與此同時,東道國不太樂意在本國設立外資銀行,特別是以那種只由母國資本支持的分支機構形式。東道國監管機構因此會要求,更多業務要通過在當地註冊、資本充足的分支機構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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