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角度你能列舉出這樣做的理由,但事實是,我就是不願意給自己找麻煩。如果我們全家一起去度假,誰來預訂一切?誰來確保每個人都裝好行李?誰按時把每個人叫醒,然後指引我們抵達正確的長期停車場(這也需要預訂)?誰一路上爲成本中心們裁決誰拿了誰的iPod無線耳機,以及其它類似的爭論?然後,等我們到達目的地,又是誰必須去安排膳食?
「膳食自理的休假」這個詞是矛盾修飾法。在我看來,自理膳食怎麼也算不上休假。對其它所有人來說可能是休假,但誰來負責用餐安排和大多數超市之行?誰來洗熨衣物?女性可能在(某些)職業領域和薪水方面實現了平等,但在家裏,我這一代人肯定沒能實現平等。而在自理膳食的假期裏也絕對沒有平等可言。
即便你預訂了人員配備齊全的度假別墅也沒有用——我試過一次,等精疲力盡到那兒時,卻發現還得指望我來負責所有的菜單編制。而且,依我的經驗,另一種選擇:酒店,則意味著不是得忍受可怕的食物就是忍受可憎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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