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慈善兩不誤

賺錢和參與社會事務可以完美結合,這要求反思股東、企業及其顧客之間的關係。

「企業的唯一目標是賺錢並向股東提供回報」,這一觀點通常被視爲出自芝加哥學派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儘管經濟學家們早在18世紀的著述中就曾有過該觀點。它是現代企業中頗有爭議的信條之一,對此的批評和辯護都旗鼓相當。

弗里德曼教授及其支持者認爲,企業是股東的財產。經理人有責任看管好股東的投資,並創造投資回報,向股東提供價值。在法律和道義上,企業利潤都屬於股東。在留下能保證企業未來持續成長的留存收益之外,所有利潤都應以股價成長或紅利的形式回報給股東。

弗里德曼教授明確反對企業慈善捐助或社會責任方案等活動。他表示,參與這些活動的經理人把不屬於他們的錢給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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