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被勒令向得克薩斯州私人股本集團孤星基金(Lone Star Funds)支付2.165億美元外加利息,預計這一裁決將爲這傢俬人股本集團收購南韓外換銀行(Korea Exchange Bank)的長達20年的故事畫上句號。
位於華盛頓的世界銀行(World Bank)仲裁庭——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裁定的賠償金數額僅爲孤星基金尋求賠償額的4.6%。孤星基金以南韓拖延處置其在南韓的投資爲由,尋求46.8億美元的賠償。
2012年,孤星基金發起了國際仲裁,稱南韓政府「非法干預孤星基金作爲外換銀行和孤星基金在21世紀初收購的其他南韓公司的大股東的權利」,使該基金的投資者遭受了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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