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是中美先前協議中商定就《中美科技合作協議》展開續簽談判的截止期,但新聞中並沒有出現中美兩國任何一方對續簽的推動措施甚至是表態性新聞,這表明中美在這一截止期無法達成協議或者說還有諸多的矛盾尚未解決,還沒有到定性各自意願的階段。
中美科技合作協議(U.S.-China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reement,STA)在中美關係中具有十足的分量。協議在1979年1月31日由時任美國總統吉米•卡特與時任中國副總理鄧小平簽署,根據協定,兩國將在農業、能源、太空、衛生、環境、地球科學與工程以及教育和學術交流等領域開展合作,一般爲五年一續簽。經過長期的衝突,雙方約定2024年是一個關鍵節點,今年3月美國國務院釋放訊息稱雙方已經在對接談判,然而這個節點最終不了了之。
回顧歷史,協議簽署動力源於中美兩國對接構建積極的政治互信,以及對共同遏制蘇聯霸權的戰略需要。當然,這一科技合作起初具有濃厚的美國對中國技術、資金和人才援助的性質。這項雙邊協定爲中國在能源、農業、民用工業技術和災害管理等領域提供了積極支持。STA長期以來一直是中美關係的象徵,也是中國系列突破性科研成果背後的支撐性力量(如第一臺正負電子對撞機的誕生)。作爲1979年美國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簽署的首批雙邊協議之一,協議在民生領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比如流感監測、汙染控制以及通過提高孕婦葉酸攝入量減少出生缺陷等領域開展了寶貴的研究合作。曾擔任美國前國務卿約翰•克里的科技顧問的圖雷基安稱,該協議提供了一個中美關係穩定的「保護傘」。整體看,STA爲中國軍工、教育、衛生、環境、工程等做出了重要的貢獻,而中國領導人也在諸多場合對這一協議展開過積極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