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地緣政治局勢緊張、經濟成長勢頭放緩,眼下在中國內地當一家公司的董事不容易。中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以下簡稱「新法」)本週一生效後,公司董事可能更不好當了。
根據翰宇律師事務所(Squire Patton Boggs)的一份簡報,新法擴大了董事會的職責,並「迫使董事、監事和高階主管承擔額外的責任」。在更大層面上,新法還影響到出資、股東權利和清算。新法旨在進一步減少利益衝突和資金挪用,這些情況有時與中國快速變化和擴張的商業環境有關。
但在一個以政策不確定性大爲特徵的環境中,潛在的董事們正在躊躇。在中國,董事除了能支領一些津貼外,通常是無薪的。「說服別人同意擔任中國公司(尤其是合資公司)的高階主管或董事,一直有點挑戰性。」翰宇駐上海合夥人陸大安(Daniel Roules)表示,「(公司)法修改之後,我們發現說服別人更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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