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稅

FT社評:全球公司稅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從1月1日起,許多重要發達國家開始實施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新規,但在旨在實現更公平營收共享的公約方面,進展仍然緩慢。

兩年多前,超過135個國家簽字支持對大型跨國公司設定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本週,數十個國家——包括許多世界最大型經濟體——開始實行新規則。儘管美國和中國不在其中,但這是朝向終結公司稅「逐底競賽」、結束避稅港對全球公平貿易的破壞邁出的重大一步。它還爲未來志同道合者組建的聯盟可能採納的其他倡議提供了潛在的模板。

從1月1日起,包括歐盟全體成員、英國、澳洲、南韓、日本、加拿大和挪威在內的國家,開始對全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公司執行至少15%的有效所得稅率。多個長期以來被視爲跨國公司避稅港的國家也參加,包括愛爾蘭、盧森堡、荷蘭、瑞士和巴貝多。

一系列互相關聯、隨時間不斷擴大範圍的法規意味著,如果一家大公司在一個國家的稅率低於全球最低稅率,其他國家可以徵收補足稅——從而使避稅港和公司都無法從該國的低稅率中獲利。這爲尚未參與的國家入盟創造了強勁的激勵,因爲不入盟就只能眼睜睜看著其他國家徵稅、損害其利益。該倡議的推動者經合組織(OECD)估計,這將使全球年度稅收提高至多2200億美元,相當於提高9%——對於公共服務和國防等財政支出需求不斷擴張、財政收入不足以滿足支出需求的政府而言,這是一筆關鍵的額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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