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監管

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從監管思維到法制思維

鄭志剛:未來監管當局需要做的是,降低集體訴訟門檻;引入和培育做空機構和股東投票代理機構;引導交易所開展有序競爭,推動資本市場服務水準提升。

中國政法大學劉紀鵬教授最近發表的題爲「我爲什麼說滬深交易所不該保留副部級?」的文章再次引發了學界和業界對證監會和交易所監管定位的爭議。紀鵬教授從註冊制和監審分離的現實背景出發,提出的核心觀點有二。其一,證監會要以監管爲工作重點,把上市審覈工作更多交給交易所;其二,證監會要統籌協調主要交易所的監管職能定位,做好「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規劃」。爲此,他建議不再保留深滬交易所的副部行政級別。紀鵬教授對中國資本市場愛之切,恨之痛的複雜心情在該文中可謂溢於言表。

作爲中國資本市場監管制度建設的長期研究者,紀鵬教授這裏顯然更多是從監管政策制定著手討論的。事實上,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未來越來越離不開以下兩種重要的力量。那就是法制的力量和市場的力量。

第一,讓法制的力量成爲未來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主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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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新視野

鄭志剛,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學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傑出學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學博士。他兼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獨立董事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成員、北京國有資產法治研究會副會長,以及太平石化金融租賃、泰康資產等多家公司獨立董事。著有《好公司都是設計出來的》《成爲董事長—鄭志剛公司治理通識課》《分散股權時代的中國公司治理:理論與證據》《國企混改的理論、路徑和模式》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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